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卢水平 通讯员 沈魏)省卫生厅昨日宣布,今年7月1日至明年7月1日,湖北省40个县(市、区)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可获财政补助。
这40个县(市、区)均已实施“降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其中贫困县29个。
具体补助标准为:29个贫困县的农村户口和城镇低保孕产妇,不论顺产还是剖腹产,每人可获150元补助;其余11个非贫困县的贫困孕产妇(当地民政部门确定的贫困线标准以下的孕产妇),顺产费用减免100元(剖腹产除外)。贫困孕产妇如果发生严重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如产后大出血、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将给予费用减免,标准为,11个非贫困县每人减免不低于600元,29个贫困县每人减免800-1000元。
获得补助的前提条件是,贫困孕产妇必须到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乡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在家分娩的不享受此待遇。
附:40个县(市、区)名单
29个贫困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长阳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红安县、罗田县、麻城市、蕲春县、团风县、秭归县、五峰县、大悟县、孝昌县、保康县、阳新县、通山县、神农架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