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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力推全国实行通用名处方 病人可自选药

时间:2008-4-2 18:38:59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图为某药房摆放的各种感冒药。记者 陈斌 摄 (资料图片)

   

为期一周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28日在广州闭幕。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为培训班学员讲课时透露,卫生部今年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之一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

    赵明钢接受独家采访证实,通用名开具处方的有关执行细则已经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制定上报,部会讨论后将尽快出台,今年内在全国推行。今后医生开具的处方除了专利名、个别情况下约定俗成的药物,其它一律使用通用名,不得再使用商品名。

    政策:患者自主选择用药

    据介绍,“通用名”是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但目前大多数医生习惯使用“商品名”开处方。如医院常用的抗菌素“羟氨苄青霉素”就有阿莫西林、阿莫林、强必林、益萨林、莉沙林、本原莫星等多种商品名。统计发现,在200种常用药品中,同一通用名的药物商品名有4个占20,5个占25,6个占25,7个占上15.同种药品冠以不同的商品名后,价格差异很大。

    赵明钢认为,通用名处方有利于规范医院管理,堵住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的漏洞,是防止医药系统商业贿赂的常效机制。具体执行有三种方法,一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向患者解释,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有进口、合资、国产等多个厂家的品种,可能出现高、中、低不同价格,让患者根据实际经济情况选择;二是在交费环节由计价员向患者解释;三是在发药环节由药剂师解释。此外,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专门设置咨询窗口,或者以药品价格公告栏、触摸屏电脑等形式让患者自由查询,自主选择。

    问答:患者自选可操作否

    记者随后采访了部分药师、医生和患者,各方对该政策的推行反应不一。有患者对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提高表示欢迎:可以避免买不起贵药又碍于情面不好开口尴尬;但也有患者表达了困惑:以后医生会不会把治不好病的责任推到患者病人身上:“是你自己选了便宜的药,选贵的进口药就不会这样了……”

    中山一院一位急诊科医生表示赞成恢复通用名处方,他建议不同厂家的药品包装上要用显著字体标识“通用名”。

    东山人民医院的一位医生认为,西药只能写通用名会降低医生的工作效率。比如新康泰克要写成“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君尔清”要写成“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钾”,费时又费力,患者也是一头雾水。对于中成药成分则更难执行,因为大部分中成药是由多种草药熬制而成,成分复杂,很难找出用来表达其药品主要成分的通用名。医生开具通用名处方后让患者自主选择也很不现实,因为患者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无法辨别药品真伪和质量优劣。

    省人民医院医学部主任廖广仁介绍,避免一药多名在医院出现计价、发药混乱其实并不难,只要医院采购时进行质量把关,限制同一品种规格的药物不要太多,就可以大大减小医生和药师的工作量。例如阿莫西林0.1克,原则上只采购进口和国产两种,医生开具处方时,电脑里自动跳出两种药品的价格和厂家,患者可以即时选择。

   

     

    face=楷体_GB2312>卫生部要恢复医生处方通用名的方案,主要是切断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之间的关系。”6月12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此举是治理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重点。

   

据了解,目前常见的药品有两个名,一个是化学名,就是通用名(一个药品只能拥有一个通用名),一个是生产企业起的商品名。药厂给药品起商品名的初衷是便于区别其他药厂的产品。如芬必得、怡苏宁、怡倩、美林、安瑞克等是商品名,它的通用名为“布洛芬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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