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总局:绿色GDP为干部政绩考核提供科学依据(资料图)
截至昨日(24日),山西省环保局实行的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喜忧参半,被勒令8月31日前自行淘汰、关闭的企业共有122家,其中72家已按期关停,但仍有50家企业把“关、停”通知当成了耳旁风,依然“超限”排污和生产。山西省环保局近日对这些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正在采取严厉措施。
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2004年底,山西省政府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决定在煤炭、焦化、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污染行业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主要针对产品粗放、附加值低、资源利用率低、污染排放绩效差的企业和设施。此举推行至今,全省已有800多家污染企业被淘汰“出局”。
今年8月初,山西省环保局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末位淘汰的企业,在公布的239家企业中,限期在8月31日前自行淘汰、关闭的企业有122家,然而限期已超,一些企业仍在“顶风”生产。
对于这些企业,山西省严厉整治,环保、工商、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正在采取强制措施,断水断电,关停、拆除其生产设施,铁路部门停止该企业的产品铁路运输计划,切断企业的产品运输通道。省环保局对没有按期完成环境污染末位淘汰的县,将暂停其建设项目排污总量的审批与核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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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9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2005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在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的43个城市中,山西就占了16个(包括孝义)。在今年四月进行的一次重点产焦区域环境质量监测中,山西省环保局发现,孝义市环境空气中的Bap(苯并芘,一种强致癌物)超标9.9倍。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的空气质量例行监测还表明:孝义市二氧化硫(SO2)的年平均浓度超标5.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