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新法更加关注百姓民生

6月30日,实施了近二十年的义务教育法完成第一次修订,并将于2006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农村从今年到明年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并保证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
义教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教师法实施10多年来,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工资提高幅度较大的主要是高校教师。
新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一规定,避免了由于高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较高而掩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较低的实际情况。
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起来,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意味着“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有利于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更好地提高教育质量。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孩子“因贫失学”让人心酸;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失衡,“择校”成为许多家长的梦魇……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这些问题,曾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致力于解决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该法于6月29日经十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免费: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投入:义务教育经费受法律保障
为了解决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新法专设“经费保障”一章,并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以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今年春季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此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责任:任何部门违法都要被问责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责任主体作出非常明晰的界定。对那些没有履行责任或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明确提出要问责。
强化对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企业破产法的一大特点。法律规定,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政府:以人为本服务公众
今年两会上,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热门话题,不少人谈看法、提建议。北京市市长王岐山日前却在全团会议上“自暴家丑”,说出一桩由于“查水表”不细致,政府服务不到位的故事。这其中的“教训”,倒值得一些政府官员借鉴。
2004年,为节约用水,北京市政府拟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收费(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一举措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过,临到下半年,北京市却发文暂缓这一做法。

事业单位如何通过改革,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公平、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服务?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公益机构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等8部委负责人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他们的思考。
5月16日,北京市长王岐山在视察北京的防汛工作时提到安全教育问题,他欢迎市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进行修改和完善。市民对应急手册学习的效果如何,记者5月16日进行了采访。
“老姐姐,学习手册了吗?”16日下午,家住亚运村的陶大妈买菜回来遇到老街坊时笑着问。陶大妈提到的手册就是由市政府免费向市民发放的《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今年60岁的陶大妈自从拿到《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后每天都不离身。“书里讲的都是有用的知识,像我们老年人记性不好,没事就得多看看。”一个月的时间,陶大妈学到不少有用的常识,她掰着手指头,随口就说出了一些应急避险的要领,“着火不能坐电梯;地震的时候要找躲避场所,双手抱头。”在本市很多社区,还有一群像陶大妈一样的市民通过应急手册的学习提高了应急避险的意识。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了很多手册上没有的土招。

8月16日,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在124路公交车上与市民交流,倾听他们对改善高温下公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鲁道新 摄)

五一节期间,天津河西区下瓦房街的近两万户居民领到《社区服务指南》小册子。小册子收集了社区医疗、就业、服务等9大类110多部与居民息息相关的联系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安全小提示,方便居民进行查找。 王 斌 韩 轶摄
反腐:惩治腐败 百姓拍手称快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将刊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的文章《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文章指出,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在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的同时,进一步形成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在政治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还是从个人的名利出发,这是一个分水岭,反映了一个党员、一个干部的党性修养、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每个党员干部,不论资历多深、职位多高,都要做到在是非面前有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有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有自省能力,保证权力干净运行。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各项职权,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真正做到“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民生:制度保障 农民工维权更顺畅
9月25日上午,8辆贴着“沈阳市农民工流动维权”标识的“维权车”从市总工会出发,驶向农民工聚集的地区,随时随地承接农民工投诉。截止到当天下午2时,“维权车”接到农民工投诉24件,当场结案14件。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沈阳市总工会将“9·25”定名为农民工维权日,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据了解,从维权日开始,8辆维权车每天都将上路。农民工如果有需要维权的事情,在路上看到该车随时可以招手,维权车招手即停。沈阳市总工会承诺:维权车招手必停、有访必接、有诉必办、有难必帮。对农民工遇到的欠薪、工伤、劳动合同、子女就学的问题及时受理,会同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快速解决。
“河南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大省,是农民工的摇篮,理应带头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法制问题。作为农民工大省的河南,要做个好的样子出来。”这是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针对媒体披露驻马店市一包工头恶意侵犯28名农民工权益案作出的批示。在他的直接督促下,这起事件最终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徐光春动情地说,“必须认识到,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长期战斗在建筑第一线的80名普通钢筋工、砌筑工、精细木工、镶贴工,17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建设部等四部委的表彰,四个工种的第一名还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们是从全国100万建筑业农民工参加的2700多场全国建筑职业技能竞赛中脱颖而出的。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表彰大会,并发表了讲话。
据中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消息,今后,河南省来京务工的农民工遇见工伤赔偿、被拖欠劳动报酬等棘手难题,可以直接向北京求助,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为其提供绿色通道。近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建立紧密型省(市)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并签署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备忘录》。
据了解,这个备忘录所指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是指农民工外出务工期间,因被拖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事项而申请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非诉讼及诉讼代理等无偿法律援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