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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指派保险公司 崇阳红头文件剥夺车主选择权利

时间:2008-4-3 1:17:57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沈伟)一份红头文件,剥夺了崇阳县交通系统机动车主们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购买车险的法定权利——这份文件,出自崇阳县交通局。

昨日,在崇阳县交通局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该局今年7月1日发出的“崇交政”72号文件。文件规定:交通系统机动车辆必须到崇阳县人保财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四个险种,投保金额也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指出,“不按此投保的车辆,运输企业中有班次的停班,没班次的予以清退,其他单位车辆一律封存。”

受这一规定影响最大的是交通局所属的崇阳县汽运总公司,它拥有各类客运车辆约400台。这些车辆,大部分是私人购车后挂靠汽运公司运营。

“红头文件”引起该公司众多营运车主的不满。昨日,数名车主在电话中对记者“诉苦”:“按保险法,我们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参保。怎么能硬性指派保险公司呢?”

记者了解到,有些车主已在当地其他保险机构购买了相关险种,如今却被要求退保后再到县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一位车主因为没有按这一要求办理,而被汽运总公司停班数日。

交通局为何出台这份引发非议的文件?昨日下午,分管汽运公司的县交通局工会主席王细平说,前期崇阳频发恶性车祸,造成惨重损失。而营运车辆投保不足,给汽运公司带来沉重的赔偿负担。为增强营运车辆的抗风险能力,交通局出台了这项强制性购买车险的规定。

可同样的保险,为什么非要指定在县人保财险公司办理呢?王称,公司车辆以往大多由这家公司承保。而且,在近期的几起大事故中,人保财险公司赔付及时到位,令交通局对其十分信任。

汽运公司一位汪姓车主表示,交通局要求营运车辆提高保额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对此,大部分司机都能理解,但指定一家公司“独家承保”就令人疑惑了。近年来,中华、天安等保险公司进驻当地,与原来的人保财险形成竞争,使车险费率和服务等都得到一定改善,令车主投保有了选择的余地。他去年就是比较几家公司后,自行选择了一家新保险公司投保。而交通局这一规定,又让人保财险形成新的垄断,完全不符合现代商业规则。

据了解,“崇交政”72号文件也引起了当地其它保险公司的不满。他们认为,这份文件涉嫌违反《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表示将向保监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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