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7日电(记者魏武)从市场经济到执政能力,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到和谐社会谋篇布局,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在记录下中国新时期重要发展节点的同时,也折射出中共治国思路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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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概括当下中国发展的阶段特征。2003年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三中全会主要讨论了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被描述为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改革描绘的第一幅全景式行动指南。
专家认为,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既“锐意改革”又非常“务实”,将引导中国走向一个更有效率、更加协调发展的市场经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评论说,《决定》“在总结市场化改革25年来的成果基础上,实现了新的创新,对中国今后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改革实践,将产生深远影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则指出,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发展将获得强有力的体制保障,确保到2020年实现经济翻两番的目标。
2004年四中全会上,中共首次把增强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提出中共全党必须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媒体评论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亲民”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赢得了来自海内外广泛称颂。
2005年五中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在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同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财政部国际司司长朱光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的变化,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新的、震撼性的影响。
与此前全会相比,将于8日至11日召开的六中全会别具魅力。“在我的印象中,近年来从来没有哪次中央全会如此牵动人心,如此引起社会广泛关切。”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说。
叶笃初认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牵涉到全社会,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以中央全会的形式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则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堪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和谐的传神之题,更给人们以亲和与凝聚的特别感受,”北京资深传媒专家李凡说。(完)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24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十六届六中全会10月召开 研究构建和谐社会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全党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党全国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总体形势是好的,保持了发展速度较快、物价水平较低、经济效益较好的势头,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实践上有了新的进展。当前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但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增大等突出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全党全国必须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调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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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年11月15日)
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 :通过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及机构改革的意见
(时间:2003年2月24日至26日)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拟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个意见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
(时间:2003年10月11至14日)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时间:2004年9月16日至19日)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 :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1日)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