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帮别人盖房平地基时,挖出了几件“宝贝”,几名村民想据为己有。谷城公安部门闻讯收缴15件,并将其中两件铜鼎移交文物部门。
11月1日上午,谷城县城关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城关镇邱家楼村几个村民从刘某的屋基下挖出了几件宝贝,偷偷拿回家私藏。5名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刘某的屋后确实有挖掘的痕迹。经调查,该村村民邱某、皮某等三人在10月27日帮刘某平屋基时,突然挖出了一个罐子。三人一商议,慢慢向下挖,先后挖出了10多件古器,均放在农用车上带回家里。经过民警耐心的说服,邱某、皮某等人主动交出15件,其中铜鼎两件、战车铜轴两件、铜瓶两件及吃饭用的器皿等。经襄樊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初步检验,挖掘地可能属春秋早期古墓,这些出土文物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其中一件属国家一级文物。
目前,公安部门已责令现场停工。襄樊及当地文物部门正对有关文物作进一步鉴定。
链接:我国《文物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张文龙 胡明富 王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