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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辟谣:未要求拆迁户购房一次性付款

时间:2007-10-15 10:53:03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昨天(24日)下午,北京市建委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部分媒体报道“北京市定向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将一次性付款”进行辟谣。“市建委和各区政府从未制定过关于选房和付款方式的政策性规定。”北京市建委委员张农科明确表示。

    张农科介绍说,去年以来,为了保证奥运工程、文保区改造、城中村整治以及市政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向上述工程动迁居民定向供应。为了保证在重点工程中动迁的,并且已经预定登记认购的居民能够尽快选房签约,北京市从崇文区开始,陆续向宣武、西城和东城四个城区的已经动迁并已经预定登记认购的居民进行选房对接。

    “为了让崇文区登记购买天通中苑的动迁居民,提前了解选房的方法程序,2006年12月20日北京天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动迁居民印发了《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但该《须知》中对选房时间表述不够准确,造成了误解。”崇文区副区长周永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事实是,这次将在崇文区和其他三个城区组织的选房对接,崇文区在选房现场设有等候区、预选区、选房区和签约区。在预选区将详细公布所有被选房的户型图、楼座图和居住区的位置图,每户选房居民在预选区可以充分了解房源信息,进行酝酿和选择。当居民在预选区选择好几套方案后,进入选房区就可以直接确定所选房屋。《须知》上所说的10分钟是指居民确认所选房屋的时间,并非挑选户型的时间。”    

    张农科说,这次对接选房的居民,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购房能力,而各有关区政府考虑到了有些居民的特殊困难,比如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低于购房总价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协调贷款银行,在对接现场给予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 (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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