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湖北都市网->新闻->国内新闻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提交审议有望近期出台

时间:2007-12-12 1:24:02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称,草案即将交市政府办公会审议

    北京西站熙熙攘攘的旅客。流动人口,既对北京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也给北京带来不小的麻烦,合理控制流动人口是北京的大课题。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是两会的老话题。去年,有81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市政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一年过去,政府的思路有何调整,有何新举措?前日,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搁浅日久的《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即将提交市政府办公会审议,(出台)将会“很快、很快。”

    去年81代表要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在去年北京市人代会上,有81名人大代表提出7份议案,要求北京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当时提交议案的人大代表李维平提出,市政府2006年工作任务中仅将控制户籍人口列入年度目标,未研究如何管理常驻人口。这表明市政府仍未下决心立即控制人口规模,将严重影响“十一五”各项目标的实现。最后,这7份议案合并成一项议案交市政府办理。代表们提出北京市应迅速建立全市人口控制机构,对人口进行常态管理等5项建议。

    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议案办理情况时表示,市政府将该议案的办理作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由21个委办局领导组成的协调小组。

    4级流动人口管理落实“以房管人”

    1月19日,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宣布成立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这被认为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阶段性成果。

    在此会议上,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主任强卫表示,北京将施行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体系,落实“以房管人”的思路。强化以出租房为重点,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落实房主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报告制度。

    但是,作为“以房管人”思路的法律依据:《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均未出台。前者是市政府2006年重点立法项目,后者已开展调研,预计今年出台。

    三大意见搁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去年11月,市政府法制办曾第二次就《北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而该办有关负责人曾表示,2006年,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定会出台。但是,由于第一次征集到的246条意见中,绝大部分持反对态度,该办法被暂时搁置。这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当时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出租房屋须到有关部门备案”、“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将被处罚”和“政府部门制定指导租金”。在二次征求意见的版本中,前两大问题未做原则变化,但政府制定指导租金的规定被取消。

    前日,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即将提交市政府办公会审议,(出台)将会很快、很快,就是近期的事情。”

    调查动机

    调查业内人士对“以房管人”,思路的看法。

    调查对象

    随机访问房东、房客和房屋中介。

“实际大家是睁一眼闭一眼”

    被调查房东、房客和中介人员称,难以完全执行租房登记手续

    在管庄地区租房的崔先生没办过任何手续。崔先生说:“他来京五年,一直租房住,从未办理过任何手续,一方面因为工作太忙,办手续太麻烦;另一方面没有实际需要,“如果不办登记手续,买房买车都会受影响,或者办了登记就能享受到一些市民待遇,我肯定办”。崔先生的房东说,他一共换过8个房客,只有两个房客按要求办了登记手续,“房客都说到派出所登记,有种受歧视的感觉,告诉别人自己是外地人,连住宅都要受监控,不舒服。”

    王先生在朝阳门地铁附近有一套三室一厅,其中两间出租。他认为,房东无法履行监督房客的义务。虽然一起住了半年多,但两名房客有没有违法行为,他至今不知情,“回到家,都锁着门,最多在卫生间门口打个照面。”

    据京城一知名房屋中介的孙姓业务员讲,按照公司要求,他们必须领着房客、房东到派出所办理治安登记,可实际上,“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这碗饭就没法吃了”。他说,包括有正当职业、受过良好教育的房客在内,多数房客都拒绝登记,只同意留下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只要房客拒绝,绝大多数房东也不坚持。

    调查回应

北京应实行就业许可制

    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称,该制度核心是让外来人口了解城市就业需求,不存在歧视问题

    受北京市市政管委和人口计生委之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经济学博士梅松正在针对北京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进行专题调研。他向本报表示,北京应引入就业许可制度。他表示,这一制度,并不意味着歧视,而是让外来人员来京之前,就了解能否找到谋生的工作。

    “北京目前已经是除了上海,全国流动人口最大的地区。人口主要流出地是河北、河南等省份。”梅松表示:“现在对外公布的是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接近1600万。今年做北京郊区调查,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数量比例达到10:1的村庄占所有调查村庄的1/3,而达到7:1、5:1的也各占1/3.因此,流动人口的数量绝对不止300多万。”

    梅松说,北京目前是人口无序流动,既增加了管理成本,同时也增加流动人口自己的成本,比如就业成本。“他(外来人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就来了,来了找不到工作,因为他之前并不知道北京需要什么样的人。”

    梅松表示,北京应该推行就业许可制度。他解释说,2006年底,他专门到德国和法国考察了国外流动人口管理的状况。在德国任何一个城市,无论国际移民还是本国人,都有人口就业准入制度,叫就业许可。比如柏林,需要多少理发师、厨师等,都有数量限制。要到柏林就业,必须要符合条件同时有用工缺口才可以进去。

    梅松称,他正在建议北京市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他表示,该制度不存在歧视外地人的问题,其核心在于能够比较合理地安排流动人口的流向和输出。

    回访委员

“希望今年能定人口控制目标”

    李维平对政府一年的作为满意,但结果尚待改善

李维平 北京市人大代表 去年议案:《关于常设机构,大力加强人口控制的议案》制图 赵斌

    自从去年人代会后,李维平(下简称李)基本上全程跟踪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议案办理的过程。近日,本报对他进行了回访。

    新京报:去年的议案,你认为办理得怎么样?

    李:这个议案,(我)投入精力很大,原来没想投入这么多,后来发觉,越调查越重要,于是跟踪了整个办理过程。最初的目的:引起关注,达到了。

    市委市政府对这个问题相当重视,政府是有作为的。我跟岐山市长前后谈了三次,他很重视、很支持,问我能否找点时间自己出个东西。副市长吉林一直盯,李伟副秘书长牵头。这个事,大家还是下了功夫,21个委办局每次会都参加,能解决一些问题。对于结果,只能说我们对动作很满意,对结果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人口还没有控制住。

    新京报:你怎么看这些措施?

    李:最大的成果是建立了机构,拿出了措施。房管人有个问题,建委主管,把人放进去,建委就管不了了,管房子不是目的,管人是目的。建立人口信息平台,这是最重要的,得搞清楚有多少人。还要研究怎么控制、控制到什么规模,这个光靠副市长带队解决不了,可能还得跟中央协调。

    新京报:你对于流动人口管理还有什么建议?

    李:市政府想把这个问题落实到以房管人,我想还得靠证管理。现在的方式是:成立机构、拿出方案、逐步解决。这次开会前,接待的人比较多,各区县下岗的、生活困难的,都关心人口问题。他们建议控制人口,认为目前管理不善,人口膨胀影响生活水平。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李:有一定道理,比如纺织厂倒闭破产了,职工认为需要控制人口。

    新京报:今年还会继续提议案吗?

    李:人口这块不准备做议案了,因为工作都在做。今年我想主要是再往前推进一些,比如今年能够定个人口控制目标。(记者 杨华云 王姝)

   

    目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的行规是“押一付三”向租户收取租金,即房客交纳3个月的租金,并且以1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据统计,针对《办法》发表意见的市民中,七成支持“押一付三”。有市民表示业主对住宅拥有处置权利,出租后钱款交付方式不应被政策限制,应尊重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的钱款交付方式。

   

    在北京,通过房屋租赁的方式提供这种服务的“家庭旅馆”不少,因为这种房屋配有电脑、厨房、洗衣机等便利设施,非常受租期在一个月左右的承租人欢迎。一位承租人告诉记者,这种旅馆不出具正规的发票,只有白条或收据,想要发票就从另外一个宾馆开。

   

    11月20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租赁当事人约定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每次不得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对此,很多中介公司也表示此规定有待商榷。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普遍被接受的方式为“押一付三”。这不仅可以保证房主的利益,而且承租者在一年内交纳房租次数也比较合理(一年四次)。如果按征求意见稿规定执行,客户一年则需交12次租金,不仅增加了其付租的时间成本和操作成本,同时也不易保障房主的利益。比如,对于家电、家具全齐,还有电话的出租房屋,一月租金不足以平衡房屋内的财产价值和平抑恶意拖欠电话费带来的风险。

   

    把租来的房子转租出去,擅自当起“二房东”的行为将被法律禁止。《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租房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和转借承租房屋。该意见稿20日起至下月5日通过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征集市民意见。

    《办法》意见稿规定了出租房屋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包括无安全隐患;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成套住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房,房东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法律明确基层管理组织要向租户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信息、维权服务信息。出租人要负责房屋安全的维护和巡检,承租人也要进行真实信息的登记,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违反者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相关评论]
 相关国内新闻
病人可对重复检查说“不”
国务院六部门将直接深入乡村暗访检查农民负担
王德学率六部委第五督查组抵达石家庄市
周永康检查特奥会安保工作到基层调研考察
一个地方中院院长的“前腐后继”
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报纸出版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本月中旬听证
河南打击黑窑场非法雇工首批217名民工获救
嫦娥一号明日进行第一次近月制动
周末要闻回顾(6月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