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刘国红 贝红 特约记者杜青)一份起广告宣传作用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的要约邀请函,被延误百余天后引发诉讼。日前,汉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汉川邮局向原告夏某书面赔礼道歉。
汉川学生夏某2003年6月参加高考后,于同年8月24日外出打工。同年11月26日,夏某之父在本村干部黄某家中发现4封由不同大学寄给儿子的信件,其中一封系武汉某大学于2003年8月3日交寄的平信,内有该校政法学院2003年招生简章一份,其注明的招生性质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夏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汉川邮局和黄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630元及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汉川邮局只将上述邮件送至小芦村委会干部黄某家中,而黄某未及时转交。
法院认为,汉川邮局和小芦村委会未就村以下邮件的妥交方式进行有效协商,造成收件人夏某的信件延误,侵犯了其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但夏某所收到的实际是“要约邀请函”,与录取通知书有本质的区别,加之交寄人采用平常邮件而非挂号邮件,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