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北京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仪式。
编辑同志:
看到我们有些运动员不熟悉国旗法,在升国旗时未能采用正确的礼仪,我感到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尤其是在奥运会上,这可能使庄重的升国旗仪式无法起到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特写此稿,以引起各界重视。
北京读者:肖秦生
2008年奥运会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在奥运会上,无论是盛大的开、闭幕式,还是重要比赛的开场,以及颁奖仪式,都少不了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如此庄严的场合,我国的现场观众尤其是运动员应持什么姿势,这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
我们看到,在近年的重大比赛中,我国运动员在升国旗时,有的立正、行注目礼,有的将右手放在左胸前……不一而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也许有人会说:“国旗法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对‘肃立致敬’的细节加以规定。”其实这是一种曲解。
“肃立致敬”,立就是立正,身体直立,挺胸昂首,手靠拢身体两侧。这一形式,非常符合我国的民族习惯和传统做法。我国领导人和我国的礼宾仪仗队在重大活动中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样板。
如果广大观众和运动员在升国旗时不采用正规的礼仪方式,既显得不够严肃,又给人留下缺乏礼仪教育的印象。
国旗象征着一个国家的尊严。一个人对国旗的尊重,不但要体现在内心深处,还应体现在仪态、仪容上。严格地遵守升国旗的礼仪,是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国家观念的体现。无论在奥运赛场还是其他重要场合,我们都要按国旗法的要求以规范、统一的礼仪参加升国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