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晓理
邓某和左某是表姐妹关系。邓某欠10万元债,因债主逼得紧,心里十分着急,想到表妹左某不久就要结婚,她便设局行骗。
去年7月,邓某对左某说:“一个做工程的欠我钱,他用武昌的一处房子抵债,现房165平方米,咱们是亲戚,我便宜卖你。”左某信以为真,一口应承下来。两人商定房价21万元,首付4万元。
当月,邓某来到左某男友家,拿走首付款4万元。事后,左某催促邓某交房,邓某却说:“别人说首付太少了,你再补1.5万,我保证将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你。”左某东拼西凑,当年9月13日又交给邓某1.5万元。
两个月后,邓某给了左某房产证和土地证各一本。左某多次打电话要邓某交房,邓以各种理由推托,并东躲西藏,不肯露面。左某心生怀疑,今年1月16日,左某到武昌区房地局核查,结果被告知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假的。邓某得知被骗十分恼怒,电话质问邓某并索要购房款,邓某骗局败露,承认自己骗了左某,但却推托拒不退钱,左某只好报案。
5月22日,邓某迫于强大的压力向公安机关自首。事后,邓某家人帮助她退赔了赃款。
近日,江岸区法院审理认定邓某犯诈骗罪,因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