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本报记者王琰 通讯员陈亮
去年12月15日中午,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学生王艳(化名)外出找工作。不料,她站在公车站牌下等车时,竟遭遇车祸。
当时,某航空快件有限公司一辆中型客车向武昌广八路站驶来。突然,该客车发生侧滑,车身撞倒车站站牌后停下,正在站台上等车的王艳等三人躲闪不及,被倒下的站牌砸伤。其他两人属轻伤,而王艳因头部流血不止被送进医院。她因听力下降和记忆力衰退等症状,入院治疗105天,该公司垫付了6万余元医药费。
事后,双方对赔偿金额意见不一,王艳很是苦恼。不久,她辗转得知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有个法律援助中心,遂向其求助。该中心以该院法学专业学生为主体,利用课余时间义务为校内外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该中心热情地接待了王艳,并派该校两名大三法律系学生陈少杰和彭海波无偿代理此案。今年6月1日,王艳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两名学生代理人的帮助下开始收集材料。
经司法鉴定,王艳的脑部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武汉市交管局洪山大队在此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司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9月5日,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赔付王艳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和护理费共计2.2921万元。昨悉,王艳收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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