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廖志慧、通讯员张建军、马婷)10日起,我省正式执行新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期为三年。 新标准一律采用按实际行驶里程与对应的车型收费标准相乘的方法和费额舍取原则收取通行费,即以高速公路入口到出口的距离为标准。如某段高速公路里程为70.299公里,按原来的方法,小客车的收费标准为35元/车(次);按照新标准,费用为30元/车(次),每车(次)少交5元的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