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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不能一打了之

时间:2008-7-9 0:57:46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对无照经营,一味地打击恐怕不是“根治”的办法,也有违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本意,还是应当在深层次上找找原因,在加强引导和服务上多下功夫

    街头流动的早点摊,家门口开的小商店,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可能并没有拿到合法的营业执照,因而游离于监管部门的视野之外。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有可能既找不到责任人,也无法查实进货渠道。因此,无照经营常常成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百姓的饮食安全,国务院要求工商部门今年年底前“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店无照经营的问题”。其实近年来,工商机关曾经多次开展过大规模清理整顿无照经营的专项行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治过后不久,往往会出现“回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在城乡结合部形成聚居区。初到城市的农民消费能力有限,于是,设备比较简陋、卫生条件比较差甚至无固定经营地点的小摊点不断涌现。由于经营环境较差,能力素质有限,这些小店的生命周期很短,规范经营和食品安全常常被忽略。他们有生意就做,没生意就关张,常常和监管部门打游击。尽管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频繁,但还是取缔一批又出现一批,反复性很强。

    看来,对于无照经营,一味地打击恐怕不是“根治”的办法,也有违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的本意,还是应当在深层次上找找原因,在加强引导和服务上多下功夫。时下,对小餐饮店,卫生部门要前置审批,达不到一定的经营面积不发给卫生许可证,没有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就不能发营业执照。此外,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餐饮店缴纳数千元的排污费,否则不能开业,工商部门也不能发给营业执照。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小餐馆、小食杂店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它们在开业之初,常常没有能力交排污费,更没有能力达到200平方米的经营面积。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降低门槛,或给予政策扶持,使这样的小店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达到开业条件,拿到营业执照,开展合法经营呢?

    加强对这类小店店主的培训,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守法合规经营,再加上必要的整治,相信无照商户将变成让人吃得踏实的有照小店。(丰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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