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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老板妻子当雇员受伤讨说法对簿上公堂
时间:2008-7-9 2:02:20 来源: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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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石岩 通讯员胡杨、张晓荣报道:丈夫承包工程,雇请妻子做工,妻子后来摔成重伤,为索赔,夫妻双方对簿公堂。近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丈夫余某赔偿妻子王某因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57522.57元。
2006年4月16日,建筑商卢某与丹江口市特殊教育学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造住宅楼一栋。合同签订后,卢某又将该工程中的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包工头余某。余某承包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后,雇请妻子王某帮其捆扎钢筋,工资按日计发。2006年9月25日,王某在该工地七楼顶捆扎钢筋时,从门过梁上行走不慎摔下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T12损伤并截瘫属二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受余某雇请在其工地从事钢筋捆扎工作,双方虽为夫妻也同样形成了法律上的雇佣关系。王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摔伤,余某作为雇主应对原告的伤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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