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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违建楼建起自家老房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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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9 2:02:24 来源: 作者: 编辑: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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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胡勇谋 实习生匡衡 余元锋 通讯员陈晓辜)因为邻居家建了一栋4层高的违建楼,王才建的住房开裂。他多方反映未见效果,将江岸区城管局告上法庭。 7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江岸区城管局应对该违法建筑“履行法定职责”。这栋违法建筑为何没拆?昨日,记者就此进行探访。 邻家新房起,我家老房裂 记者直击:承重墙体上出现了裂缝,承重柱也变形了。家中冷飕飕的,王才建把手从袖子里拿出来,翻看着判决书说:“我的房子被压裂了,还要为了这去奔忙。” 汉口繁华腹地球场街的边上,有一片还没来得及改造的城中村,54岁的王才建有两层私房,就在这被称做下陈家湖后街的村里。紧挨着王才建家是邻居胡某。 2006年底,胡某一家拆了自家危房,今年3月在原址上建起新的四层小楼。此后,王才建家的房就开始裂缝。 昨日,王才建手里拿着判决书,指着墙上能塞进鸡蛋的裂缝对记者说,“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是渐渐才出现的裂缝,越来越大,这房住着不踏实啊。” 王才建说,起初,他找街道办、城管反映情况。6月13日、30日,他先后书面举报胡家,称其未办手续违章建房。但邻家的楼还是很快建好,开始对外出租了,生意很好。7月11日,王才建将江岸区城管局告上法院,要求城管局履行法定职责。 胡某作为此案的第三人,在法庭上说:“我家的房成了危房,需要重建。我们不懂法,建房时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拆了危房就开工建新房。”胡某还证实,城管局在他们建房期间来过,曾要求他停工、拆除。 城管局:管了,但管不下来 江岸区城管局在法庭上说,2006年底发现胡家未经审批就建房,遂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对方不理睬。今年2月6日,他们又下达了《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对方没拆。“我们依法履行了职责。对于王才建的投诉,我们也口头答复正准备处理。” 记者探访:上周五,记者来到江岸区城管局,该局人员说采访要通过市局,记者只好赶到武汉市城管局,对方称要找江岸城管了解情况。 昨日,江岸城管局的一名负责人答复说,“因为该房是拆除危房后重建的房屋,我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为了社会稳定减少矛盾,慎重对待对该房屋的处理,不属行政不作为。” 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武汉市政府有关规定,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搭建的建筑物,由城管机关责令改正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依法强制拆除。该危房未经规划审批重建,属违法建设,城管局虽然对其进行了监管,但未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没有完全履行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城管履行对该违法建房行为作出行政处理的法定职责。 专家眼中的“资源浪费” 城管“监管”了,但胡家的新楼还是建了起来。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等多名行政法方面的专家认为,行政要讲效率、重落实,才能避免行政资源的浪费。这种浪费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在违建房已建起的情况下,城管部门今后依法行政会遇到更大的阻力,激起更多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也造成行政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更大浪费。 他们认为,执法时在工作方式上应柔婉些,避免野蛮拆迁,但执法应是刚性的,不打折扣,不走样。 案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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