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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涉嫌"转派遣"违法用工售货员愤起维权

时间:2008-7-9 2:57:09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在重庆百货工作十几年,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却被告知与商场不存在劳动关系,商场要求她们与供货商签订劳动合同,14名女售货员愤起维权

    □近年来全国商业企业普遍存在“商品是商场的,但卖商品的人却不是商场的”这一奇怪现象,伴随而来的劳动关系混乱,侵权现象严重

    □京城一位劳动合同法专家来重庆讲课的时候,面对880元的高价门票,工资平均不到千元的十几个辣妹子们竟然凑钱买了两张票去听课。她们渴望得到法律的“援助”

    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代码600729,以下简称“重百”)工作十几年,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却被告知与商场不存在劳动关系,2007年12月21日,谷小华等14人与重百下属重庆百货北碚商场的劳动派遣争议案,在重庆市北碚区劳动争议仲裁庭第二次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14名重庆“辣妹子”身着统一的重百工服,早早地就赶来了。她们背后,几万名重百员工的眼睛在关注着此次仲裁的胜负,因为这个仲裁结果也关乎她们的命运。据悉,仲裁结果将在本月25日公布。

    遗憾的是,通往仲裁庭的楼梯上,安置了一扇大铁门,记者和前来旁听的重百员工均被挡在这扇大铁门之外不得进入。

    企业“冰冷”做法让人无法接受

    “我在重百工作了十年,根据公司的安排换过几个专柜,但是从来没有离开过重百。可是有一天我被重百的领导告知,我不是这的人,而是属于一个我从来没有干过且根本不认识的厂家。我懵了。”心直口快的郑俐对本报记者说。

    2007年4月,郑俐、谷小华等正在重庆百货北碚商场上班的很多柜台售货员都收到了一张重庆百货公司发的《联营专柜人员上岗管理协议书》,商场让她们在这张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书上的内容是让她们承认:她们已经和供应商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她们被供应商委派到重庆百货工作,工资奖金及各种保险福利待遇均由其供应商支付;她们不能和重庆百货建立劳动关系。

    “我在这工作13年了,什么叫我们不得和重庆百货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我们是供应商那边派来的员工,还用得着签这么个协议来说明?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谷小华说。

    谷小华所在的北碚百货公司是重百设立的第一个分公司,成立于1994年。正是在这一年,谷小华看到北碚百货的招聘广告前来应聘,经过面试、培训和考试,她被留下来成了这里的一名售货员。“根据商场的指派,我先后在‘圣师龙’、‘华伦’、‘明月’、‘诗飞尔’等鞋专柜工作。在这期间,重庆百货没有跟我们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上过任何保险。”

    张炼是1997年经熟人介绍来到重百的。“上午介绍,下午就来上班了。”2005年,张炼迫于商场的压力与某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之前商场没有和我签过任何的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想到商场会凭此否认我2005年之前在这里的工作经历。在仲裁过程中,商场说我是2005年才来的。”为此,张炼特别找到了当年的介绍人——重庆市北碚区统战部副部长何茂文和北碚区委办公室科长万中华给她出具了一份文字证明。证明中说:1997年3月23日,经他俩介绍,北碚商场经理杨锋、书记罗正伟同意,张炼被招聘到重百北碚商场工作,不属于厂方派遣员。

    据张炼介绍,2001年北碚商场有几名员工被开除。“她们找到北碚百货的经理要求索赔。最后商场不得不赔了钱。”至此之后,也就是从2002年开始,张炼和其她很多售货员被商场强制要求与不同供应商签订了委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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