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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较真扳倒“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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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9 1:42:47 来源: 作者: 编辑: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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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本报记者罗永久 通讯员付文芳 实习生吴景 订了160人的酒席,只来了78人,顾客该付多少钱?“当然是按160人。”很多人会习以为常地回答。然而,近日,某酒店为此打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都是输。这是为什么呢? 今年9月18日,市民柏某欲举行生日宴会。15日,她和父亲到武昌东湖路华泰大厦餐饮部订餐。双方协议约定,泰华大厦按每人78元的标准向柏某提供160人(备20人)的自助餐,如实际用餐人数超过预订人数,则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如实际用餐人数少于预订人数,则按预订人数结算。 9月18日下午,柏某的生日宴会如期举行,但来客远未达到预订的人数。结账时,柏某要求按实到的78人付款,“人数超过了就要多付钱,人数不足为什么就不能少付?”而泰华大厦则称协议里的条款有明确约定,坚持要求柏某以预订的160人付款12480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后,柏某按100人的标准付款7800元。事后,泰华大厦多次催要剩余的4680元及车费38.8元,遭到柏某拒绝。泰华大厦遂将柏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消费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系格式合同,协议约定:“如实际用餐人数超过预订人数,则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如实际用餐人数少于预订人数,则按预订人数结算。”此条款内容违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这些内容的,视为无效,故对泰华大厦的诉请不予支持。法院同时向泰华大厦释明,可变更诉请,要求柏某赔偿为准备160人(备20人)的生日自助餐所受的经济损失,但泰华大厦不愿变更诉请和举证。 一审败诉后,泰华大厦不服上诉。近日,二审维持了原判。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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