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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小案彰显治安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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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9 3:22:59 来源: 作者: 编辑: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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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杨由之 《湖北日报》日前报道,武汉警方因推出防控治安小案和激励民警办好小案等措施,去年治安满意度明显提高。另有报道说,孝感等地推行侦破小案也予奖励的办法,同样收到良好效果。 为百姓营造安居乐业的平安环境,是公安警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治安小案不小视,乃至推行侦破小案也予奖励的办法,可谓益处多多。 对基层民警来说,这是一种新的激励。原先有些在基层工作的民警觉得,“基层民警,社区打滚,婆婆妈妈,琐事缠身,立功无望,大案无份”。推出侦破小案奖励办法,鼓励民警重视侦破小案,可激发基层民警积极建功立业的热情。 对社会治安工作来说,这是一种有益的深化。抓要案、办大案,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对办大案者记功授奖也完全应该。但有些人由此形成了“办大案有彩头,办小案没干头”的看法,对办理老百姓自行车被盗、钱包被窃等所谓小案,热情不高,劲头不大,甚至出现推诿、拖延等现象。而鼓励民警“案”无论大小都积极主动地办,则有利于避免上述那类偏颇,有利于把社会治安工作做得更入微、更扎实、更到位。 对刑侦管理工作来说,这是一种新的导向,是侦破机制的完善。不忽视小案,对侦破小案有功者也同样记功授奖,不啻是种工作导向、价值导向、激励导向,可形成上上下下都既重视大案,也关注小案的风尚。 事实上,大与小是辩证的,诸如盗牛、撬门、扒窃等,看似小案,却关联着群众的日常生计及人身财产安全。小案频发,小案不破,群众同样缺乏安全感。“民事无小事”,发生在民众身上的案件也无小案,它扰乱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有碍社会和谐。再说,“小洞不补,大洞尺五”、“小苗不除,蔓蔓奈何”!有些大案,往往是小案衍生而成的,抓小案的侦破,就是除毒苗,避免它酿成大祸害,这正是良好治安的基础所在! 三楚放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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