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湖北都市网->新闻->国内新闻

上班族薪酬计算方法变更节假日加班费不升反降

时间:2008-7-9 5:07:09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今年春节假期首次按新规计薪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不少上班族又在加班中迎来了新的一年。劳动法专家提醒,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颁布的薪酬计算方法,与往年相比,今年起,春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双休日的加班费将略有下降。

    按照劳动保障部日前公布的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制度计薪日也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姜俊禄表示,国家调整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厘清了“制度工作日”(365-52×2-11)和“制度计薪日”(365-52×2)两个概念,原来每月都是20.92天,现在则分别为20.83天和21.75天。

    姜俊禄分析说,“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用于日工资、加班工资计算等方面。调整后,加班工资基数等于月薪除以21.75天,比原来除以20.92略有降低,因此,今年起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将有所减少。“但按照这个方法,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加班费都不会有什么变化。因为法定节假日已纳入计薪体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姜俊禄强调,计算加班费时,劳动者的“月薪”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以上两种均未约定的,则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也就是前12个月,以薪金形式实际发到手的劳动所得总额的月平均数。”

    “原来的20.92天现在应更新为21.75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确认,北京市现有的工资支付办法已随着劳动部的新规自动“新法代替旧法”,因此暂不会进行新的修改。(记者 姜葳)

    实例分析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今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今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相关评论]
 相关国内新闻
辽宁公安厅为派出所换发二代证乱收费道歉
洪灾是否不可避免?专家析"碧利斯"为害广东缘由
nasa照片见证珠江三角洲24年巨变(图)
全国676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农业部门监测
"取消退票手续费"陷入困局: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反垄断法将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对本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作出部署
公安部通缉江西越狱案在逃者马志强(图)
善待专家质疑应效仿仇和释疑
安置"九江地震"灾民江西瑞昌"澳门新村"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