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姜明)在家坐轮椅,出门打的士,49岁的潘女士在一次旅游途中摔伤,落下残疾。上月底,旅行社被判赔5.5万元,却一直未给付。昨日,潘女士的丈夫向省旅游局投诉,省旅游局建议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5月10日,汉口的潘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专列6日游中老年团。5月12日上午10时许,在金鞭溪,由于溪边路滑,潘女士摔伤了左脚,当地医院确诊为骨折。旅行社为潘女士开了些药后,让她在旅馆休息。3天后潘女士才随团返汉继续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构成9级伤残。去年8月,潘女士将该旅行社告上江岸区法院,索赔14.7万元。
潘女士认为,旅行社没有提醒游客防滑,而且耽误了她的治疗。旅行社认为,这是一次意外事故,完全是潘女士本人不慎造成的。
法院认为,旅行社应该告知游客慢行,注意安全,但该社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80责任,潘女士也应注意自身安全,应自担20责任。
法院核定潘女士损失是68778元,判决该旅行社赔偿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