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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5日起当事人为交警“打卡”

时间:2008-7-9 5:48:01 来源: 作者: 编辑: 【关闭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李昌建 通讯员姚信民、程凡耘、张建勇报道:事故发生后,交警判罚公不公?这一答案今后将由当事人说了算!而且,当事人的答案还将影响当事交警的日常工作考核。昨从武汉市交管部门传出消息,该局将从3月5日起推行这一评议机制。
     据悉,凡民警出警,不论交通事故大小,一律由出警民警现场向当事人双方发放评议卡。卡的正面登有办案民警姓名等;卡背面是当事人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度等评议内容。
     对当事人评价结果不是满意的,事故中队及分管事故的大队领导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原因并给予解决。评议卡的回收率应达到发放数的90%,群众对民警执法办案满意率应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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